怎樣比較三間搬屋公司?不是把最低價排第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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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較搬屋公司最常見的錯誤,不是選錯公司,而是比較的基礎本身不成立。三份報價若基於不同的物品清單、不同的「全包價」定義、不同的加費標準,那三個數字根本不可比。
消委會 2024 年的調查提供了一個很有說服力的證明:以同一個模擬個案向 20 間公司索取報價,「全包價」由 4,800 元至 11,200 元不等——最貴是最平的 2.3 倍。
這個 2.3 倍不能簡單理解為「有些公司在敲竹槓」。真實情況更複雜:各公司對「全包價」的定義均有不同,所以低價未必真便宜,高價亦可能包含了對方會另收的項目。
最低價為咩不應排第一
價格只是六個維度之一
價格當然重要,但它是眾多變數的結果,不是獨立指標。同一份工作報價較低,可能來自以下任一原因:
- 不包含某些你以為已包的項目
- 當日會以「數量超出」為由加費
- 人手或車輛配置較少
- 賠償條款保障較低
- 確實成本控制較好(唯一正面原因)
前四項的共同點是:低價不是節省,而是把成本或風險轉移到你身上。
消委會的建議
消委會提醒市民宜貨比三家,同時需清楚了解是否涉及其他附加費,並在合約上清楚列明,以保障自己權益。
要留意這句建議有兩個部分——「貨比三家」是第一步,「了解附加費並寫入合約」才是關鍵。多數人只做了前半。
一個實際的比較例子
| A 公司 | B 公司 | |
|---|---|---|
| 報價 | 5,500 元 | 7,000 元 |
| 紙箱 | 逐個收費 | 已包 30 個 |
| 樓梯費 | 另計 | 已包 |
| 拆裝 | 逐件計 | 已包 5 件 |
| 數量超出 | 「到時再算」 | 明確每件金額 |
| 賠償上限 | 每件 100 元 | 每件 1,000 元 |
| 實際可能總支出 | 7,500 元以上 | 7,000 元 |
這個例子說明的不是「貴的一定好」,而是只看報價數字無法判斷。要比較實際支出,必須把包含項目逐一對齊。
消委會兩個模擬個案的價差
個案一:兩人家庭,平日搬遷
| 項目 | 內容 |
|---|---|
| 路線 | 鯉魚門村屋 → 將軍澳屋苑 |
| 時間 | 平日 |
| 物品 | 22 件傢俬電器、8 個紙箱、10 個膠箱 |
| 報價範圍 | 4,800 – 11,200 元 |
| 價差 | 逾 1.3 倍(最貴是最平的 2.3 倍) |
個案二:五人家庭,周末搬遷
| 項目 | 內容 |
|---|---|
| 路線 | 北角 → 美孚 |
| 時間 | 周末 |
| 物品 | 40 件傢俬電器、20 個紙箱、15 個膠箱、2 個紅白藍袋、2 個旅行袋 |
| 報價範圍 | 6,800 – 12,000 元 |
| 價差 | 約 75% |
兩個個案的比較意義
注意一個有趣的現象:物品較少的個案一,價差反而較大(2.3 倍 vs 75%)。
可能的解釋是個案一涉及村屋(搬運條件較複雜),各公司對難度的評估差異更大。這提醒我們:條件越特殊,比價越重要——因為各公司對難度的定價方式差異會更明顯。
投訴數字作為背景
消委會在 2024 年上半年就本地搬屋服務接獲 7 宗投訴個案。這個數字本身不大,但要理解投訴只是爭議的一小部分——多數人遇到問題後選擇自行吸收。
比價的前提:同一份清單
為咩這一步不能省
若三間公司收到的資料不同,得出的報價就沒有可比性。例如你向 A 公司說「約三十個箱」,向 B 公司說「兩房單位」,兩個報價的基礎完全不同。
消委會的調查正是採用這個方法——預設兩個標準例子,向 20 間公司索取報價。這才使 2.3 倍的價差成為有意義的發現。
清單應包含的十一項
以下可直接複製使用,填好後同時發給三間公司:
搬運日期:(日期/是否平日或周末)
舊居:(屋苑名稱、樓層、有無電梯、樓梯幾多級、需否經平台轉梯)
新居:(同上)
泊車:(能否停門前 50 米內/需推運約幾多米/有無斜路)
大型傢俬:(逐件列出並計總數)
電器:(逐件列出,電視註明吋數)
需拆裝:(逐件列出)
紙箱及膠箱:(分別列出預估數量)
其他容器:(紅白藍袋、旅行袋等數量)
特殊物品:(鋼琴、魚缸、夾萬等,附照片)
不搬的物品:(明確列出留置品)
要留意消委會的例子連紅白藍袋及旅行袋都分開計算——這種細緻度正是準確比價的基礎。
附上同一組照片
除清單外,建議向三間公司發送完全相同的照片:大型傢俬、門框通道、樓梯或升降機、泊車位置至大廈門口的路徑。
相關的拍攝方法可參考搬屋前拍照錄影的正確做法。
問同一組問題
清單之外,向三間公司問完全相同的問題,方便逐項對照:
- 這個價包含哪些項目?哪些情況會另外收費?
- 紙箱是免費提供、逐個收費,還是借用需歸還?
- 樓梯費怎樣計?
- 推路費的免費範圍是多少米?
- 包幾件拆裝?超出怎樣計?
- 當日物品比預期多,加費標準是什麼?
- 賠償上限是多少?有哪些除外責任?
- 惡劣天氣需改期,怎樣處理?
完整的提問清單可參考搬屋報價前的12個問題。
六個比較維度
一、價格(含隱藏項目)
不只看總價,而是把可能另收的項目補算進去:
- 紙箱費(若逐個計,乘以預估數量)
- 樓梯費
- 推路費
- 超出的拆裝件數
- 包裝物料
補算後得出的才是可比較的實際價格。
二、報價方式
| 方式 | 評價 |
|---|---|
| 上門視察後報價 | ✅ 最可靠 |
| 影片報價 + 會上門確認 | ✅ 可靠 |
| 影片報價,不再上門 | ⚠️ 需確認差異處理 |
| 只憑清單或表格 | ⚠️ 中等 |
| 純電話報價 | ❌ 最不可靠 |
相關分析可參考電話三分鐘估價的盲點。
三、條款透明度
最關鍵的一項是加費標準。消委會發現 75% 提供「全包價」的公司在數量超出時會加費,但當中只有三成有明確收費標準。
更具體的分佈是:有六間沒有說明如何加收,有四間則表示會根據實際物品超出報價的比例來收。
所以這一項的判斷標準很簡單:對方能否給你一個具體的加費算法。
四、賠償安排
消委會調查 20 間公司,19 間表示會賠償,1 間明確表示不會。而在會賠的公司中,上限由 300 元至 5,000 元不等。
比較時應問清:單件上限、總額上限、除外責任、索償時限。詳細內容可參考搬運保險與責任的問法。
五、公司資料
- 有無實體地址及固定電話
- 有無商業登記
- 公司名稱與收款帳戶是否一致
- 成立年期及經驗
六、溝通質素
這一項雖然主觀,但實務上很有預測力:
- 回覆速度及完整度
- 是否願意逐條回答問題
- 有無主動提出你未想到的問題(如管理處規定、貨𨋢預約)
- 是否願意提供書面報價單
簡單的判斷:詢價階段的溝通質素,通常反映搬運當日的處理質素。
實用評分表
以下表格可直接複製使用,收到三份報價後逐項填寫。
| 比較項目 | A 公司 | B 公司 | C 公司 |
|---|---|---|---|
| 報價金額 | |||
| 紙箱(包/另計) | |||
| 樓梯費(包/另計) | |||
| 推路費免費範圍 | |||
| 包含拆裝件數 | |||
| 包裝物料 | |||
| 補算後實際價 | |||
| 報價方式 | |||
| 加費標準(明確/模糊) | |||
| 賠償單件上限 | |||
| 索償時限 | |||
| 書面報價單 | |||
| 商業登記 | |||
| 回覆完整度 |
怎樣用這張表
不需要複雜的計分方式。實務上只需看三件事:
- 補算後實際價的排序(可能與原始報價的排序不同)
- 有無任何一項是紅旗(如加費標準模糊、無書面報價單、無商業登記)
- 在沒有紅旗的公司中,選實際價較低者
這個做法的核心是先排除,再比價——而非先比價,再看其他。
按件與按車的價差陷阱
按件收費:組合櫃差 7 倍
消委會發現按件收費雖標榜無隱藏收費,但個別物品每件費用相差可以超過 7 倍。
最極端的例子是「組合櫃」:一間公司每個收 70 至 220 元,另一間則收 500 至 1,800 元。
| 公司 X | 公司 Y | |
|---|---|---|
| 組合櫃每個 | 70 – 220 元 | 500 – 1,800 元 |
| 若搬 3 個(下限計) | 210 元 | 1,500 元 |
| 若搬 3 個(上限計) | 660 元 | 5,400 元 |
要注意兩間公司的收費本身都有一個範圍(70–220、500–1,800)。這意味著即使是按件收費,實際金額仍需視物品尺寸或難度而定——所以比較時必須問清你的具體物品屬哪個級別。
按車收費:差逾 1 倍
提供按車收費模式的四間公司,收費亦相差超過 1 倍。以 5.5 噸貨車載半車為例,四間公司收費介乎 2,000 至 4,800 元。
按車收費的比較難點在於「半車」的定義——各公司對車廂容量的計算方式不同,實際能載多少並無統一標準。
跨模式比較的方法
若三間公司採用不同收費模式(一間全包、一間按件、一間按車),比較方法是:
- 要求全部以你的清單報出總額——不要接受「每件 X 元」而沒有總數
- 問清總額是否已含所有附加費
- 問清數量或體積超出的處理
簡單說:無論對方用什麼模式,你要的都是一個含所有項目的總數。有了三個可比的總數,才進入下一步。
最低價的四種成因
收到明顯偏低的報價時,先判斷它屬哪一種。
一、不包含某些項目
最常見的情況。低價可能只包括基本搬運,紙箱、樓梯、拆裝、包裝物料全部另計。
核查方法:逐項問清並補算。
二、預設當日加費
報價時故意低估,當日再以「物品比預期多」為由加費。消委會數據顯示 75% 的公司在數量超出時會加費,其中六間沒有說明如何加收。
核查方法:要求書面列明物品清單及加費標準。
三、配置較少
人手較少或車輛較小,可能導致需要多趟或超時。這未必是欺騙,但要確認是否足夠。
核查方法:問清派幾多人、用什麼車、預計多少時間。
四、成本控制較好
這是唯一正面的原因。例如剛好有回程車、平日檔期較鬆、路線熟悉。
核查方法:問對方為咩可以較低。願意解釋原因的通常屬這一類。
更完整的防範方法可參考超低價報價後才加錢的手法。
三項基本資格核查
這三項應該在比價之前完成——不符合的公司不應進入比較名單。
一、商業登記
確認公司有有效的商業登記,並核對公司名稱與報價單、收款帳戶是否一致。若收款人是個人名義而非公司,應要求解釋。
二、聯絡資料的實在性
- 有無固定電話(不只手機號碼)
- 有無實體辦公地址
- 網站或社交平台是否有實際運作記錄
三、願意提供書面報價單
這一項是最有效的篩選器。不願意提供書面報價單的公司,應直接排除——因為之後所有條款都無從核對。
書面報價單應包含:搬運日期、物品清單及數量、包含項目、附加費標準、賠償安排、公司名稱及聯絡資料。
收到三份報價後怎樣談
不要單純壓價
拿最低價去逼其他公司跟價,效果通常不好。對方可能:
- 直接拒絕
- 降價但減少包含項目
- 降價但當日再加費
最後一種是最壞的結果——你以為省了錢,實際只是把費用延後。
更有效的三種談法
一、要求對齊項目而非降價。
「另一間的報價包含 30 個紙箱及 5 件拆裝,你們的報價可以同樣包含這些嗎?」
這樣談的好處是對方無需降價也能提升價值,成功率較高。
二、要求明確加費標準。
「請在報價單寫明:紙箱在 35 個以內不另收費,超出每個 X 元。」
這一項不涉及金額,但實際保障可能比省幾百元更有價值。
三、以檔期換價格。
若你的日期有彈性,可問對方哪些日子檔期較鬆。平日或非熱門日子通常有議價空間。
要坦白說明的一點
若你已決定選某一間,向其他公司回覆一句「已另作安排,謝謝」是合理的做法。這對雙方都省時間,也保留了日後再合作的可能。
最終決定的取捨原則
四種情況的建議
| 情況 | 建議 |
|---|---|
| 三間補算後價格相近 | 選條款最明確、溝通最好的 |
| 最低價有紅旗 | 排除,選第二低 |
| 最低價明顯偏低且無法解釋 | 排除 |
| 三間都不理想 | 再找第四間,不要勉強 |
值得付多一點的三種情況
- 你有貴重物品——賠償上限的差異可能遠超價差
- 搬運條件複雜——村屋、唐樓、需吊運,經驗值錢
- 時間緊迫——同日交樓收樓,出錯的代價很高
不值得付多的兩種情況
- 只因對方報價貴就以為較好——高價不等於高質,同樣需核對條款
- 只因品牌知名——實際仍要看你這一單的具體條款
決定後應該做的事
- 取得書面報價單或合約,確認物品清單已附上
- 確認加費標準已寫明
- 確認賠償安排已寫明
- 保留所有溝通記錄
- 付訂金時核對收款人與公司名稱
付款記錄的具體做法可參考搬屋付款記錄與憑證。
常見問題
搬屋公司的報價差距真的很大嗎?
非常大。消委會以同一個模擬個案向20間公司索取報價——兩人家庭平日由鯉魚門村屋搬往將軍澳屋苑,22件傢俬電器、8個紙箱、10個膠箱——「全包價」報價由4,800元至11,200元,最貴是最平的2.3倍。
另一個個案是五人家庭周末由北角搬往美孚(40件傢俬電器、20個紙箱、15個膠箱、2個紅白藍袋、2個旅行袋),報價介乎6,800至12,000元,相差約75%。有趣的是物品較少的個案價差反而更大,可能因涉及村屋令各公司對難度的評估差異更明顯。
為咩不應該直接選最低價?
因為價格是眾多變數的結果,不是獨立指標。同一份工作報價較低,可能來自五個原因:不包含某些項目、預設當日以「數量超出」加費、人手或車輛配置較少、賠償條款保障較低,或確實成本控制較好(唯一正面原因)。
前四項的共同點是低價不是節省,而是把成本或風險轉移到你身上。舉例:報價5,500元但紙箱樓梯拆裝全部另計、賠償上限每件100元,實際支出可能超過報價7,000元但全部已包的另一間。
比價前要準備什麼?
一份統一的清單,同時發給三間公司。若三間收到的資料不同,得出的報價就沒有可比性——消委會的調查正是採用預設標準例子的方法,才使2.3倍的價差成為有意義的發現。
清單應包含十一項:搬運日期、舊居條件(屋苑名稱、樓層、電梯、樓梯級數、是否需經平台轉梯)、新居條件、泊車情況、大型傢俬、電器(電視註明吋數)、需拆裝項目、紙箱及膠箱數量、其他容器、特殊物品、不搬的物品。留意消委會的例子連紅白藍袋及旅行袋都分開計算。
應該比較哪些方面?
六個維度:價格(要把可能另收的項目補算進去)、報價方式(上門最可靠,純電話最不可靠)、條款透明度(重點看加費標準)、賠償安排(單件上限、除外責任、索償時限)、公司資料(商業登記、實體地址、收款人是否一致)、溝通質素。
最後一項雖然主觀但很有預測力——詢價階段的溝通質素,通常反映搬運當日的處理質素。
怎樣判斷加費標準是否可接受?
標準很簡單:對方能否給你一個具體的算法。消委會發現75%提供「全包價」的公司在數量超出時會加費,但當中只有三成有明確收費標準。
更具體的分佈是:有六間沒有說明如何加收,四間表示會根據實際物品超出報價的比例來收。後者雖然不是固定金額,但至少有算法可循,屬可接受範圍。若對方只說「到時再算」,這就是紅旗。
按件收費比較容易嗎?
不一定,價差可能更大。消委會發現按件收費雖標榜無隱藏收費,但個別物品每件費用相差可以超過7倍。
最極端的例子是「組合櫃」——一間公司每個收70至220元,另一間收500至1,800元。若搬三個,按下限計分別是210元與1,500元。要注意兩間的收費本身都是一個範圍,所以比較時必須問清你的具體物品屬哪個級別。
按車收費怎樣比較?
難點在於「半車」的定義。消委會調查中提供按車收費的四間公司收費相差超過1倍——以5.5噸貨車載半車為例,收費介乎2,000至4,800元。
問題是各公司對車廂容量的計算方式不同,實際能載多少並無統一標準。所以按車收費要問清:車輛實際尺寸、「半車」如何界定、若物品超出預估容量怎樣處理(加車還是加費)。
三間公司用不同收費模式,怎樣比?
方法是把它們全部轉為一個總數:一、要求全部以你的清單報出總額(不要接受「每件X元」而沒有總數);二、問清總額是否已含所有附加費;三、問清數量或體積超出的處理。
簡單說:無論對方用全包價、按件還是按車,你要的都是一個含所有項目的總數。有了三個可比的總數,才進入下一步的六維度比較。
收到明顯偏低的報價,怎樣判斷?
直接問一句:「你們的報價比另一間低約X%,可以說明分別在哪裡嗎?」
若對方屬「成本控制較好」(唯一正面成因,如剛好有回程車、平日檔期較鬆、路線熟悉),會給你具體原因;若屬「不包某些項目」、「預設當日加費」或「配置較少」,多數會含糊回應或反問「他們報幾多」。這條問題的判別力相當高。
比價前有什麼基本資格要核查?
三項,不符合的不應進入比較名單:商業登記(並核對公司名稱與報價單、收款帳戶是否一致,若收款人是個人名義應要求解釋)、聯絡資料的實在性(有無固定電話而非只有手機、有無實體地址)、願意提供書面報價單。
第三項是最有效的篩選器——不願意提供書面報價單的公司應直接排除,因為之後所有條款都無從核對。書面報價單應包含搬運日期、物品清單及數量、包含項目、附加費標準、賠償安排、公司資料。
可以拿最低價去逼其他公司跟價嗎?
效果通常不好。對方可能直接拒絕、降價但減少包含項目,或降價但當日再加費——最後一種是最壞的結果,你以為省了錢,實際只是把費用延後。
更有效的三種談法:要求對齊項目而非降價(「另一間包含30個紙箱及5件拆裝,你們可以同樣包含嗎?」,對方無需降價也能提升價值,成功率較高)、要求明確加費標準(不涉及金額但保障可能更有價值)、以檔期換價格(若日期有彈性,問對方哪些日子檔期較鬆)。
三份報價都收到了,最後怎樣決定?
核心原則是先排除,再比價,而非先比價再看其他。三個步驟:一、計出各間的補算後實際價(排序可能與原始報價不同);二、檢查有無任何紅旗(加費標準模糊、無書面報價單、無商業登記);三、在沒有紅旗的公司中選實際價較低者。
四種情況的建議:價格相近時選條款最明確、溝通最好的;最低價有紅旗則選第二低;最低價明顯偏低且無法解釋則排除;三間都不理想就再找第四間,不要勉強。
什麼情況值得付多一點?
三種:你有貴重物品(賠償上限的差異可能遠超價差——消委會調查中賠償上限由300元至5,000元不等,甚至有1間明確表示不會賠償)、搬運條件複雜(村屋、唐樓、需吊運,經驗值錢)、時間緊迫(同日交樓收樓,出錯代價很高)。
但要注意兩種不值得付多的情況:只因對方報價貴就以為較好(高價不等於高質,同樣需核對條款)、只因品牌知名(實際仍要看你這一單的具體條款)。
決定之後還要做什麼?
五件事:取得書面報價單或合約並確認物品清單已附上、確認加費標準已寫明、確認賠償安排已寫明、保留所有溝通記錄、付訂金時核對收款人與公司名稱是否一致。
消委會的建議有兩個部分——「貨比三家」是第一步,「清楚了解是否涉及其他附加費,並在合約上清楚列明」才是關鍵。多數人只做了前半。